2023-11-13瀏覽次數: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相關單位:
按照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經信企業函〔2023〕668號)要求,結合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及服務體系建設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一批)重點支持方向為提升中小企業發展能力、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一)提升發展能力。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生產工藝和設備改造升級、擴大再生產(以下簡稱:改造升級和擴大生產項目)。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創建,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獎勵(以下簡稱:“小巨人”企業獎勵項目)。
(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獎勵項目。對在第七屆“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四川省決賽、全國總決賽中的獲獎項目給予獎勵(以下簡稱:創客中國獎勵項目)。
二、支持內容及標準
(一)提升發展能力
1.改造升級和擴大生產項目。支持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而實施的工藝設備改造升級和擴大再生產項目,按照項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際完成固定資產金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2.“小巨人”企業獎勵項目。對2022年度新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創客中國獎勵項目。對在第七屆“創客中國”四川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省決賽獲得企業組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在“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獲得第一、二、三等獎及優勝獎的企業組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在四川省決賽和全國總決賽中同時獲獎的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獎勵。已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四川賽區)后補助資金的企業,不重復享受獎勵。
三、支持對象、條件
(一)提升發展能力
符合支持方向的中小企業,且滿足下列條件。
1.依法登記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
2.企業管理規范,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狀況良好。
3.企業所屬行業及實施的項目,符合產業政策。重點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
4.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事故。
5.改造升級和擴大生產項目。在我市產業功能區及園區內,2021年1月1日以后備案,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投產的工藝設備改造升級和擴大再生產項目。項目立項等手續完備,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規定,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入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發票出具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
6.“小巨人”企業獎勵項目。2022年度新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
(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獲得第七屆“創客中國”四川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省決賽企業組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企業;“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獲得第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企業。
四、申報方式
按照“先入庫,后申報”原則,申報單位登錄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務欄目中的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選擇相應類別進行填報。“小巨人”企業獎勵項目和創客中國獎勵項目只需線上系統填報,無需線下提交紙質資料;改造升級和擴大生產項目線上系統填報后,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紙質申報資料。
五、申報資料(改造升級和擴大生產項目)
(一)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文上報資料
1.正式推薦文件;
2.統一出具推薦企業為中小企業的說明,且2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境污染事故[2021年1月至今,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核實];
3.成都市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備案表(附件3)。
(二)企業申報資料
1.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申報書(附件1);
2.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申報表(附件2)
3.《成都市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備案表》(附件3);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人社部門出具的2022年12月企業社保證明;
6.2022年度審計報告(含二維碼);
7.項目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附件4);
8.企業項目照片2張;
9.項目發票及付款憑證;
10.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文件(復印件);
11.項目環評、安評等手續以及相關單項驗收資料;
12.項目竣工報告(模版見附件5);
13.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6)。
六、申報程序
(一)企業登錄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填報,申報改造升級和擴大生產項目的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項目申報資料;
(二)市經信局會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現場核實;
(三)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初審、推薦,并行文上報市經信局;
(四)市經信局組織審核,并組織專家、審計機構開展評審和審計;
(五)對擬補助項目進行公示;
(六)確定支持項目及資金分配方案;
(七)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備案。
七、其他要求
(一)已獲得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企業相同的項目不能重復申報或享受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獎勵項目除外)
(二)票據必須有對應的公對公銀行匯款憑證。
(三)請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省、市通知要求認真組織企業申報,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將申報資料紙質版兩份,電子版(word和蓋章掃描PDF)統一報送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
(四)聯系方式
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潘 強 028-61885840;
平臺技術服務電話: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028-86264185
附件:
1.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申報書
2.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申報表
3.成都市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提升發展能力類)備案表
4.項目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
5.項目竣工報告
6.誠信申報承諾書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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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0/2023-11/10/content_0fce69585d1042feae7c38b50f241a92.shtml
來源: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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