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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常見問答
(本問答轉載必須注明轉載自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一、關于提名制度
1.從哪里可以全面了解提名工作總體要求及安排?
(1)《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2)《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辦法》(以下簡稱《提名辦法》)
(3)《關于202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提名通知》)
(4)《202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以下簡稱《提名手冊》)
2.國家科學技術獎接受自薦嗎?
答:不接受。
3.是否有委托或與其他機構和個人合作進行政策解讀宣講?
答: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對科技獎勵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均通過科技部官方網站、獎勵辦官方網站公開發布,從不進行有償宣講,也未委托任何個人、組織開展政策講解等活動。獎勵辦將對提名政策積極做好答疑釋惑工作,如有任何疑問,請按提名通知的聯系方式與獎勵辦聯系。其他單位或個人、自媒體自行從事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政策解讀以及有關收費培訓等行為,均與獎勵辦無關。
4.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需要繳費嗎?
答:專家、單位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不得向候選者收取任何費用。
二、關于專家提名
1.專家可以提名專用項目嗎?
答:不可以。
2.提名專家每次可以提名幾個項目?
答:提名專家每人每個評審周期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限1項。
3.提名專家同年度可以同時作為其他項目完成人嗎?
答:不可以。
4.對提名專家的學科有哪些要求?
答: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
5.專家提名前必須了解哪些重要事項?
答:專家提名前必須認真閱讀《提名辦法》,知曉以下重要信息:提名者應當堅持以德為先,以學術水平為重要標準,秉持科學精神,弘揚良好作風學風,按照《條例》等規定對候選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嚴格履行提名、答辯、異議和信訪處理等責任。提名者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6.對提名專家有哪些工作紀律要求?
答:提名者在提名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科技獎勵的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索取或接受有關單位、個人的任何財物,不得利用提名者身份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不得進行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活動。提名者未按要求履行責任或違反提名工作紀律,按《提名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7.專家提名申請通過后,項目發生變化怎么辦?
答:項目提名申請通過后,對于主動撤銷提名、提名專家調整等重大情況,須由主責專家以電郵形式向獎勵辦告知備案。
三、關于被提名三大獎項目的相關問題
【有關術語】
三大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統稱為三大獎。
1.外國人能作為三大獎的完成人嗎?
答:可以,應當符合提名手冊《關于外國人作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人的補充說明》的有關規定。
2.外企可以作為完成單位被提名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嗎?
答:在中國注冊的企業,不論內資外資,都可以作為完成單位被提名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四、關于提名公示
1.提名程序中“提名公示”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答:(1)候選者所在單位應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
(2)提名單位提名的,應通過網絡或書面進行公示。
(3)對于提名專家提名的,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
發明獎由候選人(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由第一完成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
公示內容需按照《提名手冊》的要求進行,候選者所在單位公示以及提名者公示時間均不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且不影響提名的,方可提名。涉及國家安全的保密項目在適當范圍內公示。
2.公示情況的上傳要求?
答:(1)公示情況須在網絡填報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其中提名單位上傳提名單位公示情況,提名專家上傳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的情況。
(2)候選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提交給提名單位、提名專家。
(3)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獎勵辦專項處。
五、關于提名書內容
1.提名書“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中“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如何界定?
答:“工作單位”指項目完成人被提名時所在單位;“完成單位”指項目完成人參與本項工作時所在的單位,應為國內法人單位,如涉及多個單位則只能填寫一個貢獻最大的單位作為完成單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完成單位”將體現在獲獎證書上,請準確填寫。
2.自然科學獎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署名單位有要求嗎?
答:所列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應為國內單位。署名多個單位時,國內單位須排第1。如果某些學科沒有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不受此限制,但要在“補充說明”中加以說明。
3.發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明專利,可以填入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主要知識產權目錄嗎?
答:不可以。
4.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可以提交應用證明嗎?需要法人單位蓋章嗎?
答:可以。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不強制要求提供應用證明作為佐證材料。如提交應用證明,應當準確、真實、客觀地反映應用情況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5.科技進步獎的完成人和完成單位是否需要一一對應?
答:不需要,按照實際貢獻大小分別排序。
6.自然科學獎的代表性論文與代表性引文是否需要一一對應?
答:不需要,但是8篇代表性引文必須填寫“六、代表性論文(專著)”所列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能超出5篇代表性論文(專著)的范圍,按被引代表性論文(專著)的順序排列,引用內容在附件中明確標識。
7.成果發生轉化的專利可以列入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目錄嗎?
答:專利的發明人是項目完成人的專利可以列入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目錄。
8.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對科普作品出版時間是否有限制?
答: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應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且出版時間為3年以上的科普作品(即2020年12月31日前出版)。
9.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應用情況所有的佐證材料都需要滿3年嗎?
答:不需要。至少提供1份表明整體技術應用滿3年的佐證材料。
10.近3年經濟效益是指哪3年?
答:2021-2023年。
六、關于形式審查
1.形式審查不合格最常見的情況有哪些?
答:(1)論文、專利等相關技術內容重復使用;(高頻)
(2)自然科學獎論文發表不滿三年;(高頻)
(3)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整體技術應用時間不滿三年;按規定需要行政許可的項目,未提交相關部門行政許可證明的或者行政許可時間未滿三年;(高頻)
(4)同一候選人在同一年度被重復提名三大獎;(高頻)
(5)自然科學獎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中頻)
(6)技術發明獎前三完成人不是“七、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目錄”所列授權發明專利的發明人(發明人少于三人時除外),或列入發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明專利;(中頻)
(7)必備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中頻)
(8)其他不符合《條例》等法規文件以及當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況;
2.往年使用的論文專利如何查重?
答:提名單位、填報人可利用系統自帶的查重功能,在歷史查詢欄目,查詢論文專利的使用情況,建議使用關鍵字查詢。往年已獲獎項目使用過的論文專利今年不能使用。
3.系統是否有查重功能確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
答:通用項目填報系統,同一身份證號一經保存,就無法再次錄入。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可咨詢獎勵辦該身份證號已被哪個項目所填報。對于專用項目,單機版離線填寫,不能即時同步身份證件信息,因此無法確認專用項目與專用項目之間、通用項目與專用項目之間完成人是否重復。因此請務必將“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三大獎提名項目(含創新團隊)的完成人”的規定與每一位提名項目完成人確認,不可忽視專用項目。
4.紙質提名書必須有正式版水印嗎?
答:紙質提名書封面、主件必須有正式版水印。確認提交后,即可下載提名書正式版。附件不要求有水印,根據具體情況附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即可。
5.提名書正式版遲遲未定稿,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字蓋章來不及怎么辦?
答:為便于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名蓋章,系統在“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頁面提供了單獨提交的功能,在該頁面點擊“提交”按鈕后,即可下載打印完成人、完成單位情況表(正式版)。需要注意的是,從此處下載打印的表格沒有頁碼,須在最后裝訂時手工加注。在提名材料全部提交前,仍可在本頁面點擊“取消提交”按鈕,以繼續修改相應信息。
6.提名書是否要求雙面打???
答:單雙面打印不限。
來源: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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