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0瀏覽次數:
馬壽春申請人:
您于 2013 年6 月21 日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申請號: 99117451.83。我所于2019年1 月25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出的繳費通知書,無法通過電話、微信和QQ等方式聯系到您本人,請見本公告通知后,十日內與我所取得聯系,以便妥善處理,否則造成專利權喪失或其他法律后果與本所無關,本所已履行告知義務。
特此公告!
成都天嘉專利事務所
2019年1月30日
川公網安備 51010702001414號